法律诊所接受当事人赠送锦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0浏览次数:0

    2018年3月9日上午9时许,沈阳市大东区北海社区居民姜女士向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送上锦旗,上书:“专业知识精 品德素质高”,真情感谢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师生对其提供的无偿法律援助。

    2017年12月28日,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驻北海社区办事处接到了该社区一位居民姜女士的法律求助。随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姜女士取得了联系,姜女士首先先给我们简单介绍了一下他的困境,经过一番交谈之后,我们了解到姜女士求助的案件范围属于继承案件纠纷。基本的案情是老伴去世以后,留下一套房产,但该房产属于拆迁补助安置房,拆迁补偿合同的权利义务人是其已故丈夫。如果需要继承该拆迁补助合同的权利义务,则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但此时又出现一个新的情况,当事人的儿子郭先生也想继承该套房产,因此当事人的儿子并不同意主动放弃继承财产,也就无法出具放弃继承遗产公证书。

    因此,属于第一顺位法定继承顺位的继承人都想继承该套房屋,于是姜女士与郭先生在继承房产问题方面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与争执。在久经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姜女士了解到,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北海社区设有法律援助办事处,能够为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免费代理案件,便联系到了北海社区刘书记询问有关情况。随后,北海社区刘书记联系到了法律诊所主任王彬老师,经过简单的案情介绍后,王彬老师派2016级四位法律硕士研究生前往北海社区进一步了解案情并调查取证。

    接受委托后,2名代理人王百洋、郭佳佳在王彬老师指导下确定了“析产调解”的方案, 之后迅速搜集材料,并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解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我们在各项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前往大东区人民法院立案。立案庭陈庭长很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代理也比较认可。三天后,法院来电通知我们立案成功,随后我们即刻通知了当事人的儿子郭先生,并与其选定一个时间一同前往大东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当天下午经过大东区法院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关于房产分配的一致意见。调解完成后陈庭长当天就为我们联系了民一庭的法官,为我们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由于当事人的儿子远在外地,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法官了解详情后当场完成了送达。双方当事人对于法院高效的工作效率非常满意,对我们的代理工作表示肯定。

    这次成功的代理只是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成立三年来办理的16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极为普通的一次。法律诊所教育是法学院一种高端实践教学模式,最早起源于美国,现已是美国法学院主流的实践教学模式,美国的法学院要获得律师协会承认必须开设法律诊所课程。这种教学模式借鉴医学院的诊所教学,以法学院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接触真实的当事人,代理真实案件,从“做”中学习法律知识、经验和技能,培养职业责任感。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成立于2014年5月,现有社区法律诊所和刑事法律诊所两类,是沈阳市高校法学院中首家成立并一直坚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法律诊所。该诊所自成立以来已在沈阳市设立多个社区法律诊所服务站,各服务站每周五下午(13:00—16:30)均有法学院老师带领学生到社区值班,接待社区居民法律咨询,无偿提供法律服务。迄今,法律诊所的师生共接待当事人198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7份,共代理案件16起(民事案件13起,刑事案件3起),为当事人争取(挽回)经济权益(损失)447,781.43元,开设“法律讲堂”13次,使社区居民能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2016年9月,法学院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共建“刑事法律诊所”,由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典型刑事援助案件给法学院刑事法律诊所的“双师型”(即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律师”资格的)老师,由老师带领法律诊所学生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作为首批入选国家“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地方高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突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和职业性,注重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而使得学生能将所学理论与实践活动更好地对接,以达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的目标。

    在实践能力培养方面,为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根据不同年级同学的学业水平为同学们量身制定实践教学活动,包括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案例研习、法律实训课、司法鉴定等多项课程。从大一到大四,同学们可以体验到从夯实理论基础到扩展法学视野,到提升实务能力,再到进行专业实习的一整套循序渐进课程体系,逐步深入的学习计划,为同学们的理论提升以及实践能力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学院具有鲜明特色的教学模式为同学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增强了教学灵活性,为同学们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法学院严谨合理的课程安排为学生们的理论、实践学习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法学院德才兼备的教育理念在夯实学生的法学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同时,注重培养法学学生们的“法律人的美好心灵”,培养他们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及服务社会的担当精神。这一切正是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培养新一代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而不断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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